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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邱仔碎唸】
基本規則
死神路克在死神界百般無聊,有天突發奇想來場惡作劇,將死亡筆記本投入日漸腐化的人類世界。揀到這本筆記的人,是死神的選民,擁有特異功能:只要確知對方長相,在筆記本內寫下姓名,那人便從世間「抹去」。寫上具體死因,將如法炮製;不寫死因,則會死於心臟麻痺。
高階警官之子,天賦異稟的美少年夜神月無意中拾得筆記本,智識菁英對俗世的不耐加上道德觀感「作祟」,在正義難伸的現代社會,17歲的學生化身「奇樂」(Kira,與「殺人者」Killer諧音)展開維護治安制裁罪犯的殺人之旅。
過多的惡人猝死,引起各界騷動,國際刑警組織、美國FBI開始介入,後來足與「奇樂」相抗衡的也是一位天才少年,代號「L」,他可號令各國警力協助辦案。於是,「奇樂」vs.「L」成為故事主軸,雙方互設疑陣,成為一場扣人心弦的鬥智賽局。
因為看過漫畫,所以來看這部電影只是在挑有沒有演出漫畫的精隨。
基本上都演到了,像是公車上利用犯人幹掉FBI的探員,裡面有一些些的改編
exFBI的未婚妻比較晚死,電影又再次呈現出月的智慧,但「完美人型」的他,想扮救世主,未審先判,自命不凡的他原本想彰顯正義,但後來冷洌的性格讓他與人性越走越遠。
基本規則
- 死神必須擁有最少1本筆記本。
- 死神使用筆記本殺死一個人類之後,那個人類的剩餘壽命將加在死神的剩餘壽命上。
- 如果死神對某個人有好感,且為了增加他的壽命而使用筆記本殺死別人,死神將會和被寫進筆記本的人同時死亡。(但是,那個死掉的死神的筆記本並不會消失。)這個死神剩餘的壽命,將會加在那個被幫助增加壽命的人身上。
- 除了該死神的筆記本被人類持有、尋找自己的筆記本、和要殺一個人類這三個特別場合外,死神不能離開死神界。
- 從死神之眼看到人類的名字和壽命不能夠告訴人類。
- 沒有筆記本的死神不可以跟其他人類說關於筆記本所有者的事。
- 死亡筆記一旦掉落至人類界,便是人類界的財產
死神之眼
- 死神的眼睛只要盯著一個人的臉看,就可以看見那個人的名字和壽命。
- 擁有筆記本所有權的人類,他的死神之眼卻不能看到自己和其他筆記本持有者的壽命,只能看到名字。
- 已經死的人是看不到他的名字和壽命的。
- 死神之眼所看見的壽命是指那個人原來的壽命(就算名字被寫進死亡筆記本,原來的壽命依然不變)
- 死神之眼所看到的名字和戶籍中有無登記並沒有關係,而是可以用筆記本殺掉那個人時所用的名字。(有可能是指那個人自己認知中的本名)
- 死神之眼無法從畫像看到一個人的名字和壽命,不管那幅畫多逼真。
- 擁有死亡筆記本所有權的人類,可以用自己剩餘壽命的一半,換取死神之眼(取得死神之眼的方法)。
- 依附在人類身邊的死神,有跟自己所依附的人類告知關於死神之眼交換詳情的義務。
- 失去所有筆記的所有權後,死神之眼也將隨之消失。(失去的壽命也不會回來)
- 曾經失去所有權,又再度擁有所有權的人類並不會有死神之眼,需再次以剩餘壽命的一半取得。
- 取得死神之眼的人類都會擁有3.6以上的視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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